第十章 第六品 正信希有分
须菩提白佛言:“世尊!颇有众生,得闻如是言说章句,生实信不?”佛告须菩提:“莫作是说。如来灭后,后五百岁,有持戒修福者,于此章句能生信心,以此为实,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,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,闻是章句,乃至一念生净信者,须菩提!如来悉知悉见,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。何以故?是诸众生无复我相、人相、众生相、寿者相;无法相,亦无非法相。何以故?是诸众生若心取相,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。若取法相,即著我人众生寿者。何以故?若取非法相,即著我人众生寿者,是故不应取法,不应取非法。以是义故,如来常说:‘汝等比丘,知我说法,如筏喻者;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。’”
在第六品中,须菩提又提到了众生,这个众生,就是指的我们娑婆世界的众生,不仅仅是指人,一切十二类众生,都在其中。
这些众生如果听到了这样的法,会不会信以为实呢?
大凡道法,都要以信为先,信之后,方有精进,精进之后,方有一念一心,一念一心之后,方得入此大定,入此大定之后,方得于中生出智慧。
所以,纵然在前面佛的回答中,这样清楚,这样明白,但是众生会不会信以为实,还是值得一问的。毕竟,众生不象大菩萨们,见到了如来实相,比如须菩提这一类人,他们当然相信。
众生只见到自己的世界,没见到如来世界,生信就要困难得多。
接下来,如来提到了“持戒修福”
持戒,就是守护戒律,对于居士来说,主要就是五戒。而修福,其实就是十善。行善则修福。
持戒修福,对于居士来说,简单的翻译就是五戒十善。当然,对于比丘,比丘尼来说,就不是五戒了,那戒律是很多的。
五戒指的是不杀生,不与取,不邪淫,不妄语,不饮酒。
不与取在后来的大乘中,改写为不偷盗。原戒律为不与取,也就是别人并没有给你,你却拿来了。包括偷盗,也包括一些捡拾的有主物品等等。含义要比不偷盗广泛些。
不邪淫主要指二类,一类就是现在常说的不正当的淫欲。另一类就是仗势欺人,以着自己有后台,或者本事足,就去欺负别人。
十善就是即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两舌、不恶口、不绮语、不贪、不嗔、不痴。
十善说容易,也容易,并不是要你花多少钱,花多少物质,只是要你不要去做这些为恶的事情,这就是行善。
十善说困难,也困难,反而花钱,花物质能行善的话,还要容易得多,这行的心善,却是不易。
在讲第六品的时候,我们引用圆觉经中,一切我相,人相,众生相,寿者相都是自内而出,都是心相,并不是世界之相,这也就彻底的否定了度众生是在世界上今天帮帮这个,明天放一放生,这些方法。
至少,他们不是金刚经中的法,不要将这些度世间众生的法理解为金刚经中的度心中众生的法。
在这一品中,出现了二个词需要特别理解的词,一个是法相,一个是非法相。
这是二个很关键的词。
法相,也就是事相。前面的我相,人相,众生相,寿者相,这还是物相。似有而实无。他们之间的关系,规律等等一切事情,都称之为法相。因为法相的存在,才有了意识,意,就是法之根。灭除了意识,也就灭除了法相。
这是一个有点恐怖的事情,我们之所以在社会中存在,证明我们还活着,还健康,恰恰是我们的意识。灭除了意识,我们就算不死,也成了植物人。如果这样想,是肯定不对的,我们认为的死亡,或者植物人,他们并不是没有意识,所不同的是,他们由人的意识,转变为了另一个事物的意识,所以与这个现状不相容忍,于是重组四大,衍生新的事物去了。
所以,就算是杀了自己,灭了自己,也不能让自己没有意识,只不过转一个状态罢了。如果做到没有意识,你还不用转换状态,这个没得说,肯定见到了如来或离如来很近了。
意识,是这个世界给我们的一个倒影,他不真实,他以虚幻,以生灭的事物为前题,前题不对,结果自然也就永远虚幻。
灭除了耳,目,口,鼻,身这五根虚幻,也就灭除了我相,人相,众生相,寿者相。
灭除了意根虚幻,也就灭除了法相。
那么,非法相又是什么呢?
这又需要大家回到那个非想非非想处天中。大家看,这个非想非非想对于结合大小乘佛法有多么重要。
与非想的用法一样。非法也就是非有法。
非有法的意思是指:他是一种法,但又区别于法。他是法的衍生物,以法为根基。
大家还记得有想与非想吗?非想就是非有想,他是有想创造,衍生出来的,他自身没有想,但离开了想就没有非有想。
非法与法的关系也是这样。
非法,就是指的建立在一切意识之上的衍生品,也就是一切的推理,想法。他指的就是:想阴。一切的想法,都以意识为根基。
意识尚且虚幻,想阴炽盛,不过空中之花,水中之月,无有实处。
在第六品中,最重要的,当然是最后面的那几句话:
如来常说:‘汝等比丘,知我说法,如筏喻者;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。’”
在这段话中,佛佗指出,如果你明白他说的法,就应该知道,一切的法都是用来度到如来实相中去的一条船。最终,你要放下这条船,才能登上如来清静世界。就更不用说那些划船的方法,技术等等衍生事物了。
这一段话,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:
在另一个版本中,最后面的“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”,被翻译为:法尚应舍,非舍法故。
这样的翻译错不错呢?
如果要解释,当然可以解释得通:到达如来实相之后,法是应该放下,并不是舍弃法了到达如来实相。
这样的解释,很有哲学味道,也合符佛经三法印。
但相比鸠摩罗什法师的译本,连贯性就没有那么强了。在鸠摩罗什的版本中,连贯性非常强,从开篇至结属,一气呵成,没有半点拖泥带水。处处以理为先,以如来为目的。更适合阅读,传诵。
所以,我还是推荐大家读鸠摩罗什法师的版本,参考其他大师的译本,这样容易理解一些。
同时,“法尚应舍,非舍法故”。这句话我是很欣赏的。对于动不动就以如来无法可说,“若言如来有所说法者,皆为谤佛”等等知见,具有很好的警示作用。
因为这个原因,所以我也一并推荐给大家,希望大家永远记住,佛本无法,因为他是佛。我们不可以无法,因为我们还没有成佛。
就是下面这几句:
何以故?是诸众生无复我相、人相、众生相、寿者相;无法相,亦无非法相。何以故?是诸众生若心取相,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。若取法相,即著我人众生寿者。何以故?若取非法相,即著我人众生寿者。
无我相,人相,众生相,寿者相为第一层次。
也就是我们的耳,目,口,鼻,身所能感知或不能感知的层次。无论他能否被感知,他们都是一种相,一种物,一种虚妄而有生灭的假体。
在他的基础之上,才有了意识。也就是才有了法相。
所以,法相是建立在四相基础之上的,灭除了四相,自然法相随灭,比如抽去柴薪,焉有烟火?
因为了有了意识,才有了千奇百怪的想法,异质合成,色相留碍诸多造作。
这也就是说,想阴,是建立在意识基础之上的,因为意识是建立在四相基础之上,所以想阴其实也是以四相为根基的。
如果灭去了四相,意识随灭,意识随灭,自然想阴随灭。
由四相,到法尘,也就是意识,再到想阴,也就是我们自以为是的知。最后再到非非想,也就是行为,行阴。这一路下来,看起来越来越精明,其实离道越来越远。
他,就是走向了有为法,有为法的路线图就是由四相到法意再到思想再到行为。到了行为,也就沦落在了轮回之中。你越是努力,越是感觉力不从心。
有为法,在这第六品中,被最终进行了否决。那么,修心之道,应该走向何方呢?
这就是第七品提出的无为法。
现在,我们来看一下第六品的翻译:
须菩提对佛说:“世尊!很多的众生,都会听到您说的这段法门,能确实的相信它吗?”
佛告诉须菩提说:“不要这样说。在我灭度之后五百年里,如果有持戒行善(十善之类)的人,听到这段话,能够相信,并认为他是真实的,你应该知道这个人不是在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下的善根,他已经在无量千万佛里种下了所有善根!
听到这段法门,马上一念清静,至信奉行,须菩提!我能全部知道,全部看见,这样的众生得这样无量无边的福德。为什么呢?就是因为这样的众生再也没有我相、人相、众生相、寿者相;无法相,亦无非法相。这又是为什么呢?如果众生用心取相,则为执著我人众生寿者。如果取法相,他还是执著我人众生寿者。为什么呢?如果他取非法相,同样是执著我人众生寿者,所以说:不应取法相,不应取非法。因为这样的原因,我经常说:‘你们这些比丘,明白我说的法,就象用筏作比喻一样;法尚应舍,何况法所衍生的种种非法。’”
在第六品中,说到了哪些人可以通过金刚经中得到无量福德。
读懂金刚经,并不困难,学点古文知识,佛法常识,就能读懂金刚经。
难的是,一个持戒律行十善的人,读懂之后,能确实的相信他。这在五百年中也是凤毛麟角。
更困难的是,持戒律行十善的人,不仅确实的相信他,还能自此一念清静,专入此门,这更是难上加难了。
而只有后面的这一种人,才会得到金刚经所说的无量福德。可以用这无量的福德开启无量智慧。
在后面的文章中,也不断的出现受持,读诵金刚经的无量福德。其中的受,就是接受,理解。持,就是奉行金刚法门。
意思就是理解他,并且奉行他。
所以,真正于读金刚经中得无量福德的人,是很稀少的。